申请材料
1.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及技术方案专用表格(在线填写)
2.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在线填写)
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电子版,复印件1份)
3.公司及人员情况表(在线填写)
4.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在线填写)
5.股东追溯及其相关证明材料(在线填写)
(1)申请主体为内资企业:
若股东为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电子版,复印件1份)
(2)申请主体为外商投资企业:
若股东为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电子版,复印件1份)
若外方投资者为企业法人,需提交公司登记证(电子版,复印件1份)
若外方投资者为自然人,需提交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证件(电子版,复印件1份)
中外方投资者情况表(外商投资企业提交)(在线填写)
若外方主要投资者为香港、澳门的,拟按照《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政策,申请WTO未承诺开放的业务或者出资比例突破WTO政策时,应提交香港工贸署颁发的《香港服务提供者证明书》,澳门亦同(电子版,复印件1份)
外方主要投资者电信业务运营经验证明材料(电子版,原件1份)
6.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电子版,原件1份)
7.按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应提交《电信业务经营许可部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版,原件1份)
申请材料格式要求:所有申请材料均线上提交,上传附件小于等于十个图片的以单个图片方式上传(jpg、jpeg、gif),超过十个图片的请放于word或pdf中上传,所有图片均应正向上传。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5M。
办理流程
对申请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8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对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6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