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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小微企业可减免“六税两费”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我省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对广东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深圳商报驻穗记者 姚嘉莉)

来源链接:http://szsb.sznews.com/PC/content/202204/06/content_11823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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