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扶持依据
根据2022年3月25日印发的《龙岗区支持市场主体纾困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措施》第一条租金减免措施,“3.鼓励非国有物业业主(包括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个人业主等)或者物业运营机构,对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承租其在辖区封控区和管控区(含参照管控区管理的区域)范围内物业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给予租金减免,对上述业主或物业运营机构按实际减免租金额的50%给予补贴,补贴时段累计不超过1个月,单个业主或物业运营机构补贴最高100万元。(办理方式:申报即享,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国资局)”
二、应提交资料清单
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个人业主或者物业运营机构(上述主体简称“物业方”)将下述资料扫描一式两份提交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核实。提交纸质材料时,须同时查验原件。
(一)物业方的物业权属证明材料;
(二)物业方与承租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租赁合同或协议;
(三)减免租金惠及的承租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四)物业方减免租金的公告或通知;
(五)物业方收取2022年1月至租金减免月租金凭证和承租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缴费依据;
(六)非国有物业业主减免租金申请表(需承租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确认签名,需加盖物业方公章。见附件1);
(七)物业所在社区和街道办确认物业方减免租金申请表(需社区和街道办加盖公章。附件2)。
注:各街道确认租金申请表联系电话
平湖街道:0755-85238511,布吉街道:0755-28539446,坂田街道:0755-89586623,南湾街道:0755-28708332,吉华街道:0755-28259435,横岗街道:0755-28699301,园山街道:0755-28389926,龙岗街道:0755-84801993,龙城街道:0755-89912256,宝龙街道:0755-23255156,坪地街道:0755-84093229。
三、申请受理
受理时间:2022年3月28日-2022年7月31日
联系人:许工、吕工
电 话:0755-28949310、0755-28949031
地 址:深圳市龙岗海关大厦西座10楼1019室
四、相关说明
(一)物业权属证明材料包括《房地产权证》《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含有明确房屋产权判词且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法律文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房管部门的租簿(《租用房屋凭证》),银行《按揭合同》,土地开发证明、规划开发证明、用地批准等有出具物业权属证明权限的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书。
(二)收取租金凭证指发票、收据或收费截图记录等;缴费依据指银行转账、微信或支付宝支付等票据或缴费截图记录等。
五、受理方式
本扶持政策采用申报即享方式。
六、操作流程
物业业主(运营机构)提交资料清单——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核实申报资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实地核实企业和商户存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核算补贴金额——提请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会审定——资金公示——资金拨付。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