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扶持依据
根据2022年3月25日印发的《龙岗区支持市场主体纾困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措施》第二条促进消费措施,“4.在龙岗区依法依规经营的餐饮门店,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实际经营地曾被纳入封控区、管控区(含参照管控区管理的区域)范围内,经所在街道办核实后,给予每家门店1万元补贴。(办理方式: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街道办)”
二、需审核的资料清单
(一)营业执照;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房产证/租赁合同/租赁凭证。
各社区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餐饮门店进行核实,查验以上资料原件,同时收取相应的复印件、扫描件。
三、相关说明
餐饮门店范围: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的单位(含微小餐饮、小型餐馆、中型餐馆、大型餐馆、自制饮品制售门店、糕点类食品制售门店)。
四、受理方式
本扶持政策采用免申即享方式。
五、操作流程
各社区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餐饮门店进行核实——各社区查验资料原件、收取复印件、扫描件——各社区建立符合条件餐饮门店的台账(含门店名称、数量等)——各社区对符合条件的餐饮门店进行公示——各社区将符合条件的餐饮门店情况报所属街道审批——各街道审批后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统一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资金拨付。
六、联系方式
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电话:0755-28948935
邮箱:gxjsm@l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