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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住所托管变更业务办理指南(更新)

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在住所托管协议有效期内有发生变更的,应及时申请变更。

(注:实际经营地址发生变更的,企业需要重新签订前海住所托管服务协议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企业可按需选择签订前海住所托管服务协议书;协议到期时间与原协议保持一致。)

一、操作流程

(一)进入前海商秘公司官网(www.qianhaibs.com)上的住所托管系统,点击[账号登入];

(二)点击“住所托管”栏目下的[住所托管],进入业务介绍页面。在已办业务名单中找到需要办理变更的企业名称,点击[变更办理]按钮,进入《前海深港合作区入区企业信息表》填写页面,按要求填写表格并上传相应的图片文件后,点击[提交办理];

(三)成功提交后,出现提交成功提示,等待工作人员按照业务提交时间的先后顺序审核;

(四)收到网上审核通过的短信后,点击“住所托管”栏目下的[住所托管],在待办业务名单中找到需要办理变更的企业名称,点击[继续办理],进入《前海深港合作区入区企业信息表》填写页面,点击[下载文书送达地址],完整填写内容、盖章以及法人签字后,点击[上传],将材料上传系统。勾选协议签订方式:窗口签订或邮寄。点击[签订协议]生成住所托管协议,点击[确认并提交]。下载打印协议;

(五)通过商秘公司微信公众号预约前往窗口的办理时间,并携带相关材料按预约时间前往窗口签订纸质版协议,选择邮寄服务的,应在网上审核通过后,将窗口所需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或“顺丰快递”寄至住所托管办事大厅,在包裹上注明“住所托管申请材料”(注:双向邮寄费用由企业承担,邮寄地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9号服务中心A栋108室,收件人:住所托管40号窗口,联系电话:0755-36668191)。

(企业也可以通过每季度的企业信息确认或变更,对企业信息进行变更)

前海企业住所托管代理服务咨询电话13058183206(微信同号)

二、所需材料

(一)系统上传所需材料

1.深圳市内的实际经营场所证明文件复印件。可提供前海住所托管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的场地证明文件。前海住所托管企业由法人股东控股的,可提交该股东控股其他公司的场地证明文件;

(1)深圳市自有房产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2)深圳市各区属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出具的租赁凭证;

其中,租赁凭证的租赁期应达一年以上,租赁面积应达5㎡及以上,且办理业务时租赁凭证未过有效期;

2. 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联系人身份证明文件。其中企业联系人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的,请点击图片并按提示要求验证信息。注:请务必填写经过实名备案的企业联系人手机号码。选择证件类型为非居民身份证需上传手持身份证件照片。注:港澳台自然人可提交身份证或者回乡证,国外自然人提交护照;

4.符合免提交地址证明材料条件的,无需提交第1)条材料,但应提交以下一种材料:

(1)深圳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复设立或重点引进的相关证明材料;

(2)法人股东或托管企业近一年年纳税额10万元以上的纳税证明;

(3)自然人股东提交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人才及团队成员、广东省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特支计划)入选者、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或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及孔雀团队成员、前海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等相关证书或补贴证明;

(4)前海住所托管企业申请当日在前海信用中心信用评价为A系统可自动识别;(无需上传证明材料)

(5)法人股东为前海企业的,申请当日在前海信用中心信用评价为A系统可自动识别。(无需上传证明材料)

5.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承诺及确认书(在“网上审核通过”状态可点击下载,内容填写完整后,盖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签字上传系统)。

(二)窗口办理所需材料

1.《住所托管服务协议书》(两份)。注:乙方需加盖公章及签字;

2场地证明材料复印件。注:如提供房产证,需提交房产证复印件加查询日期为三个月以内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承诺及确认书》。注:(本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免提交场地证明材料的,无需提交场地证明材料,须提交通过住所托管系统申办业务时的对应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备注:全部材料一律要求使用A4纸,签字一律要求使用黑色签字笔。

前海企业住所托管代理服务咨询电话1305818320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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