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税务服务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综合所得,该如何计算减免税额?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综合所得,地与预扣预缴地减税幅度不一致,该如何计算减免税额?

答:残疾、孤老和烈属取得综合所得办理时,地与预缴地规定如果不一致,可以用预扣预缴地规定计算的减免税额与用地规定计算的减免税额相比较,按照孰高值确定减免税额。

免责声明:本文由企业服务网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手机扫一扫打开网站

扫一扫
查看手机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