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税务服务

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减按50%计入工资薪金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减按50%计入工资薪金需要符合什么条件?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吗?

答:自2018年7月1日起,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包括国家设立的科研机构和高校、民办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免责声明:本文由企业服务网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手机扫一扫打开网站

扫一扫
查看手机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