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深圳市税务局获悉,近期,3月办税日历出炉,纳税人可以按时间节点,进行办税。疫情防控期间,倡导办税缴费人员优先选择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远程办"、"@深税"等"非接触式"途径进行网上办理或邮寄办理。
据介绍,3月1日至3月10日,纳税人可办理核事故应急准备专项收入。3月1日至3月15日,可办理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消费税、一般纳税人教育费附加、一般纳税人地方教育附加、一般纳税人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3月1日至3月31日,可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年报)、财务会计报表(年报)、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申报、车船税(全年可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