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深光府规〔2019〕14号)相关规定,现将光明区深港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2021年第四季度租金补贴项目拟资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17日(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拟资助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光明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要求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光明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异议单位: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联系人:蒋工
电话:0755-23198632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科润大厦A座15楼
邮编:518107
附件:光明区深港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2021年第四季度租金补贴项目拟资助名单.xlsx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