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税务服务 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开票份数、开票金额与以前相比有何不同? 2023年06月13日 辽宁省税务局 问: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开票份数、开票金额与以前相比有何不同?答: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全电发票,在开具金额总额度内,没有发票开具份数和单张开票限额限制。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纸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和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仍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免责声明:本文由企业服务网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