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全电发票与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电子发票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答:一是管理方式不同。对于全电发票,纳税人开业后,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无需办理发票票种核定,无需领用全电发票,系统自动赋予开具额度,并根据纳税人行为动态调整发票额度,实现开业即可开票。对于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电子发票(以下称“纸电发票”),纳税人开业后,需先申领专用税控设备并进行票种核定,发票数量和票面限额管理同纸质发票一样,纳税人需要依申请对发票增版增量,是纸质发票管理模式下的电子化。
二是发票交付手段不同。全电发票开具后,发票数据文件自动发送至开票方和受票方的税务数字账户,便利交付入账,减少人工收发。同时,依托税务数字账户,纳税人可对全量发票数据进行自动归集,发票数据使用更高效便捷。而纸电发票开具后,需要通过发票版式文件进行交付。即开票方将发票版式文件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交付给受票方;受票方人工下载后,仍需对发票的版式文件进行归集、整理、入账等操作。
三是发票生态不同。全电发票推行后,发票管理将依托大数据管理体系,从“控票”向“控事”转变,平台功能从单一向开放生态体系转变,全电发票的开具、交付、查验等应用实现深度融合,纳税人可享受“一站式”服务。税务总局将制定发布相关标准,并向社会公众公开,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可免费对接税务部门信息系统,纳税人不再需要租用第三方平台。而对于纸电发票,税务部门的管理手段主要是通过专用税控设备实现“控票”,发票平台功能较为单一,且发票开具、交付、查验等平台互相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