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工作安排,我局计划于2023年3月27日18:00至3月28日8:00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税控系统、综合服务平台、发票查验平台)停机升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停机升级期间,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和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将暂停服务,纳税人将不能办理发票上传、发票勾选、发票用途确认及发票查验等业务。
二、自2023年3月28日起,特定业务类型(含成品油生产、成品油经销、因业务需要不使用网络开具发票以及使用第三方接口用票的企业)的纳税人继续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发票用途勾选操作。
三、自2023年3月30日起,除特定业务类型以外的纳税人使用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功能,实现发票数据自动归集,进行发票勾选、用途确认、查询、查验、下载和打印、查看税收政策和发票风险提示,不再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四、纳税人在使用期间如果遇到问题,可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0755-12366进行咨询或反馈意见建议。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