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23〕27号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和《关于下发“2023年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下放市县审批权限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对外发布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下放深圳审批权限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经项目申报、初审、专家评审、集体研究,我局对2023年度深圳市重点园区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专利转化实施专项等8类项目确定拟储备及资助清单,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913室,邮编:518040,联系电话:83070752、83070173。
特此通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