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取消有关企业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公告

深市监公告〔2023〕2号

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维视康科技有限公司等220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名单见附件)不具备原经营条件且无法取得联系,不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无法保证产品安全、有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2月16日在局政务网站公示拟取消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现公示期届满,企业未主动与我局联系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取消上述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企业名单(220家)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30日

来源链接:http://amr.sz.gov.cn/xxgk/qt/tzgg/content/post_104031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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