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深前海规〔2020〕3号)和《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深前海规〔2020〕6号)有关规定,按照《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2022年度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外资奖励申报指南》,我局完成了2022年招商引资奖励第二批外资奖励类专项资金申报项目的受理及审核工作。
经审核,本次共17家企业的外资奖励申请通过审批,5家不通过,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至8月26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示负责。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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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2年8月22日